公示公告

慈溪市观海卫镇欣超塑料模具厂年产4200万套塑料壳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4200万套塑料壳体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观海卫镇欣超塑料模具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工业园区海通路29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4200万套塑料壳体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4200万套塑料壳体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行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其中注塑车间24小时单班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注塑加强车间通风;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作综合利用。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162~2021621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观海卫镇欣超塑料模具厂

 

联系人:沈跃军

2021年6月2日

慈溪市三顺毛绒有限公司毛绒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毛绒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三顺毛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胜山镇兴镇二路28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毛绒制造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20万米毛绒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行单班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定型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雾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绒尘经布袋收集。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绒丝收集后外售作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161~2021620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三顺毛绒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霞

2021年6月1日

研霸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医药、食品专用水性包装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医药、食品专用水性包装胶项目

 

建设单位:研霸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774号楼<1-2>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医药、食品专用水性包装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万吨医药、食品专用水性包装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采用实行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8:00-16:00,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气生产车间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净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净水设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送至杭州湾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的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收集后委托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限:2021531~202162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研霸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家行

 

电话:18857999739


研霸验收报告05.10.pdf

2021年5月31日

慈溪市坎墩央萍五金配件厂年产1500万只起重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只起重配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坎墩央萍五金配件厂

 

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坎墩街道大昌路99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1500万只起重配件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500万只起重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采用实行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红冲废气。红冲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油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限:2021524~202162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坎墩央萍五金配件厂


联系人:叶万听


电话:13968229097


慈溪市坎墩央萍五金配件厂验收报告.pdf

2021年5月24日

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高档不锈钢及铝不粘锅生产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只高档不锈钢及铝不粘锅生产线(一期)项目
项目概要: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不粘炊具的企业,共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龙镇大道238号(新厂区)和金园大道11号(老厂区)。拟投资3.9亿元,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三期(东至日显南路,南至其他企业,西至九塘河,北至镇龙五路),新征土地99556m2,新建厂房110676m2,实施年产2000万只高档不锈钢及铝不粘锅生产线(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282-33-03-117012。主要工艺为:
铝制不粘锅:铝合金圆板→上油→冲片→拉伸→切边→焊接→打磨→脱脂清洗→内喷砂→内涂→外抛光→外涂→丝印/覆底→车边→车底→冲孔→接铆组织→检验→包装入库;
含:熔射、等离子喷涂工艺:半成品→锅底铁丝熔→锅底铝丝绒→内喷砂→等离子内涂→下一道工序
搪瓷喷涂:半成品→内喷搪瓷底层→擦边口→外喷搪瓷底层→表干→烧结→冷却→下道工序
不锈钢锅:不锈钢圆板→上油→冲片→拉伸→切边→焊接→打磨→脱脂清洗→内喷砂→内涂→外抛光→外涂→丝印/覆底→车边→车底→冲孔→接铆组织→脱脂清洗→检验→包装入库
铁锅:铁锅圆片→旋压→切边→打嘴→冲孔→除油→砂边口→整底→烤油→氮化→装手柄→检验包装→打包入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在已建厂房内实施,施工期主要影响包括各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及机械噪声、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废水(主要为脱脂清洗废水、喷台除漆雾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气(焊接废气、抛光、喷砂、打磨粉尘、移印废气、熔射及等离子喷涂粉尘、内涂废气、外涂废气、搪瓷喷涂粉尘、搪瓷线烧结炉废气、搪瓷线冷却道废气、烤油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以及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各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即可有效减少尾气中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沉淀处理,车辆冲洗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
必须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应注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企业职工及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开挖土石方就地平整或回填,无土石方外运,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营运期
焊接废气:本项目采用点焊机对金属片进行焊接加工处理,金属因发热熔接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烟尘,焊烟成分较复杂,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要求加强车间强制通风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抛光、喷砂、打磨粉尘:机械抛光采用抛光机对锅具外表面喷涂前进行抛光处理;喷砂过程主要针对锅具内表面喷涂前进行表面光滑处理,采用金刚砂;打磨主要是对金属表面或边口进行磨光、及车底后对锅具进行磨平。防治措施:在每个喷砂机、自动磨底线、抛光机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管道,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移印废气: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年使用量0.3t/a)进行印刷,印刷完后在烘道内通过天然气加热烘干,在此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主要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
熔射及等离子喷涂粉尘:本项目采用全密封喷涂车间,喷房密闭性较好,废气收集效果高,其余金属颗粒进入吸风装置经滤筒式除尘器除尘(处理效率高于99%)后高于15m排气筒排放。
内涂废气:内涂废气通过收集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外涂废气:外涂废气通过收集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搪瓷喷涂粉尘:搪瓷喷涂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旋风+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搪瓷线烧结炉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SO2、NOx、颗粒物)、炉内废气(氟化物)由热力抬升作用经一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搪瓷线冷却道废气:冷却道密闭设计与烧结炉末端连接,产品在冷却道内自然冷却,极少量的挥发废气(氟化物)通过热力抬升作用经一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烤油废气:本项目铁锅烤油过程需在铁锅表面需涂上植物油,然后再经烘道烘干,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油烟(以非甲烷总烃计),由于烘干时烘道仅上件口和下件口有开口,且植物油用量较少,烤油废气产生量较少。要求加强车间通排风。
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清洗线、烘道、高温固化加热采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m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焊接废气、移印废气、烤油废气(油烟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搪瓷线烧结炉废气、搪瓷线冷却道废气中氟化物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本项目抛光、喷砂、打磨粉尘、熔射及等离子喷涂粉尘、外涂废气、内涂废气、搪瓷喷涂粉尘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镇域污水管道,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镇域污水管道,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附近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机电设备和旋压机、油压机、冲床、抛光机、风机等产生的各种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防治对策主要从声源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1)在主要噪声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由于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异响;对上述噪声源采用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2)对设备进行隔音等处理,可采用隔声罩或隔声间进行降噪。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金刚砂、金属集尘灰、废原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脱水污泥、洗枪废液、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要求企业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办法》(浙环发[2001]113号)和《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1]183号)的规定,应将危险废物处置办法报请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实施,禁止私自处置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行五联单制度,运出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跟踪联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慈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相关要求和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环境准入条件;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4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兵才            联系电话:18067416699
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777118875
                                           发布单位: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4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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