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慈溪市德瑞轴承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慈溪市德瑞轴承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慈溪市德瑞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东相路27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4000万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4000万套轴承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白班8小时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清洗废气和其他含油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其他含油废气通过研磨车间墙体安装排风扇,排风扇外连接15m高的排气筒(DA002),注脂压盖、防锈车间机械通风,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含油废水委托慈溪市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南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磨削液、磨油渣及飞滤芯、废油雾净化滤芯、油雾净化废油、油品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油泥、磨泥收集后委托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公司。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2日~2023年8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德瑞轴承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建达

电话: 13906746060慈溪市德瑞轴承有限公司.pdf















2023年7月22日

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翠屏路 588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白班8小时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丝印废气、移印废气、电焊废气、电阻焊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砂光粉尘、喷砂粉尘
注塑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丝印废气、移印废气、电焊废气、电阻焊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砂光粉尘和喷砂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汇同一起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其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厂区内VOC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网板、含油墨废胶头、废拉伸油、废液压油、废原料桶/袋、脱水污泥、含油墨废抹布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公司。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科斌

电话: 13777188825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pdf

2023年6月21日

宁波攀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宁波攀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攀达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周巷镇和通路15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 10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年产 15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造粒车间、注塑车间白班12小时工作制,喷塑车间两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投料及拌料粉尘、熔融挤出废气、粉碎粉尘、注塑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
投料及拌料粉尘汇同熔融挤出废气经高效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喷塑粉尘与固废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周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间接冷却水作为直接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过废水预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水环真空泵经简易预处理后(隔油)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注塑间接冷却水、真空镀铝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公司。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攀达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玉祥

电话: 13506746060宁波攀达电器有限公司.pdf

2023年5月22日

慈溪市周巷保暖材料厂年产 100 万件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保暖材料厂年产 100 万件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周巷保暖材料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周巷镇花墙门村环城南路 383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建设“100 万件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年产 100 万件服装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车间施行8小时单班制生产。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纤维粉尘、定型废气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纤维粉尘在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后,其废气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定型废气汇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排气简排放,废气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其中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即烟气黑度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t号)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纤维边角料收集后破碎再次利用;废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周巷保暖材料厂

联系人:蔡国义

电话: 13805811133慈溪市周巷保暖材料厂.pdf

2023年5月20日

宁波市科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宁波市科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市科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崇寿镇经三路 179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年产 1000 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1000 万套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车间施行8小时单班制生产。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破碎粉尘废气通过加盖静置后排放,其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破碎再次利用。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

公示期限:2023年5月17日~2023年6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科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科权

电话: 13867813936宁波市科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pdf

2023年5月17日








 2   3  4  5   6 








版权所有 © 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号(普泽环保生态园)     |     客服热线:0574-56330502    55685176     |     浙ICP备17060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