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蓝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取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1 14:39:45

项目名称:宁波蓝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取暖器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蓝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附海镇振海路11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100万套取暖器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0万套取暖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注塑车间采用双班制生产,每班12小时,其他车间采用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注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粉碎粉尘通过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其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丝印废气、移印废气、油品挥发废气、清洗废气产生量较少,强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其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另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送至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可回收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油墨瓶和原料空桶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宁波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限:2020221~20203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蓝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立挺

 

电话:13906749419

 宁波蓝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取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版权所有 © 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号(普泽环保生态园)     |     客服热线:0574-56330502    55685176     |     浙ICP备17060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