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800万双室内拖鞋底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慈溪市伟杰鞋底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匡堰镇泰裕路58号(2幢)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800万双室内拖鞋底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0万双室内拖鞋底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采用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主要包括拌料机4台、双螺杆造粒机1台、圆盘机3台、粉碎机1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3台、立式储罐2个。本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的废气为投料及拌料粉尘、造粒废气、注塑废气、粉碎粉尘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本项目(第一阶段)投料及拌料粉尘收集后汇同粉碎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过“一级高效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储罐管理,做好防晒避雨等措施。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第一阶段)生产废水(直接冷却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的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主要包括拌料机4台、双螺杆造粒机1台、圆盘机3台、粉碎机1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3台、立式储罐2个。本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的固废为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油渣、脱水污泥、水环真空泵废水、废塑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运;废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相关公司综合利用;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油渣、脱水污泥、水环真空泵废水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7日~2022年2月17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伟杰鞋底厂
联系人:岑伟杰
电话:1390674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