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慈溪海纳展示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套展示设备、100套办公室家具及2000扇木门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海纳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11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50万元,建设“年产100套展示设备、100套办公室家具及2000扇木门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100套展示设备、100套办公室家具及2000扇木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车间施行8小时单班制生产。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金属打磨粉尘、木工粉尘、喷底漆前打磨粉尘、刮腻子粉尘、喷底漆后打磨粉尘、喷涂废气、涂胶废气、热熔胶挥发废气,目前为焊接烟尘、金属打磨粉尘、木工粉尘、刮腻子粉尘、涂胶废气、热熔胶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打磨粉尘经过布袋除尘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木工粉尘、打磨粉尘、喷涂废气中的污染因子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准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和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限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水帘喷台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芬顿处理、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性漆渣、油性漆桶、白胶桶、腻子粉袋、脱水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边角料以及喷漆前打磨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公司。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海纳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