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一高分子聚合物(宁波)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跑道用塑胶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4 10:13:06

道一高分子聚合物(宁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金海路513号,项目建筑面积1875m2。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跑道用塑胶颗粒。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投料系统1套,密炼机1台,熔融挤出机1台等。

验收期间,企业实际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

企业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粉尘、密炼熔融挤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现场投料搅拌粉尘和密炼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在非取用阶段采用加盖密闭等手段减少废气排放。其中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废气排放浓度以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厂区内车间外一点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经过隔油加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另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企业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危险废物有含油废渣及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废矿物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包装材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综合利用。含油废渣及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一般固废以及危废贮存仓库,并张贴标识标牌。

经现场查验,道一高分子聚合物(宁波)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跑道用塑胶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手续齐备,阶段主体工程建设完备,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已落实了环保“三同时”、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各项环保要求,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具备。验收资料完整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验收监测结论明确。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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