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1 12:28:56
项目名称: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横河镇东上河村翠屏路 588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200 万台电水壶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白班8小时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丝印废气、移印废气、电焊废气、电阻焊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砂光粉尘、喷砂粉尘
注塑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丝印废气、移印废气、电焊废气、电阻焊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砂光粉尘和喷砂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汇同一起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其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厂区内VOC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网板、含油墨废胶头、废拉伸油、废液压油、废原料桶/袋、脱水污泥、含油墨废抹布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钢砂、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公司。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科斌

电话: 13777188825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pdf

版权所有 © 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号(普泽环保生态园)     |     客服热线:0574-56330502    55685176     |     浙ICP备17060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