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周巷健佳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套真空镀膜渔线轮配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1 9:42:38
项目名称:慈溪市周巷健佳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套真空镀膜渔线轮配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慈溪市周巷健佳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周巷镇双潭村泥墩潭218-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套真空镀膜渔线轮配件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200万套真空镀膜渔线轮配件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白班8小时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抽真空废气、涂装废气、真空镀膜废气;抽真空废气汇同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高效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真空镀膜废气经冷却后再打开门,经车间加强通风排放,其废气排放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真空镀膜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喷台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经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注塑设备暂未投入,无废水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阶段验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水帘喷台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水性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废原料空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周巷健佳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郑胄明

电话: 13566094106慈溪市周巷健佳塑料制品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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