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天地沐浴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塑料头梳产品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5 15:02:19
项目名称:宁波新天地沐浴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塑料头梳产品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新天地沐浴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宁波(慈溪)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崇寿)绿园二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年产300万套塑料头梳产品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300万套塑料头梳产品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白班8小时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切毛粉尘、头油废气、胶水废气、油墨废气尘、破碎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切毛粉尘、头油废气、胶水废气、油墨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排放;其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向下朝隔油池排放,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磷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注塑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阶段验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布袋收集的粉尘和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头油、油墨分类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新天地沐浴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祥南

电话: 1356660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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