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朗格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套LED三防灯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6 17:28:01
项目名称:宁波朗格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套LED三防灯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朗格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二路 505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400万元,进行年产 900 万套LED三防灯生产项目。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8小时单班制生产(注塑工序三班制),厂内设有食堂,不设宿舍。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阶段验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沾锡废气、补焊废气、注塑废气、超声波焊接废气、点胶废气、擦拭废气、粉碎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挤塑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高于25m排气筒排放(DA001);
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沾锡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高于25m排气筒排放(DA002);
补焊废气、注塑废气、超声波焊接废气、点胶废气、擦拭废气加强车接通风;
粉碎粉尘通过加盖的形式防治粉尘外溢;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于25m排气筒排放(DA003)。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直接冷却水和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铅锡渣、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和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路板、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油渣、废抹布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废原料桶/瓶由生产厂家回收。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朗格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军明

电话:139066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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